上海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所需提交材料
1、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;
2、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(或已设立公司营业执照);
3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、简历、专业人员名单;
4、经营地址的房地产权证。租赁场地经营的,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;
5、三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;
6、与演出经纪机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证明材料;
上海新办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条件
1.固定的办公地点;
2.三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;
3.与演出经纪机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。
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,应当在演出日期3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 批的文化主管部门。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,应当在演出日期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 批的文化主管部门。
第十九条 经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涉外演出,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的,举办单位或者与其合作的具有涉外演出资格的演出经纪机构,应当在演出日期10日前,持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文件,到增加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,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。
第二十条 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、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从事营业性演出的,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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